为进一步讲好“平安故事”,传递社会正能量, 使广大群众学有榜样,赶有目标,扎实推进“平安蓝山”建设,经县综治委研究决定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评选活动。
评选范围
全县所有行政村家庭
评选条件
两个基本标准:
1.家庭成员文明守法;
2.家庭邻里和睦相处。
具备以下条件:
1.积极参加平安创建(如参加邻里守望、义务联防,协助调处矛盾纠纷);
2.知晓综治部门(含乡镇党委、政府,派出所、司法所等);
3.积极配合综治民调工作。
★ 评选程序 ★
1.各村自行评选后,将150字左右推荐材料、近期家庭相片报送至乡镇(街道)(每村2户);
2.乡镇(街道)考察;
3.乡镇(街道)和县综治办组织公示;
4.在“平安三蓝”微信公众平台组织网络投票;
5.各乡镇(街道)组织评审;
6.对“平安家庭示范户”进行颁奖。
活动步骤1宣传动员阶段(7月25日—8月10日)
各乡镇要层层宣传发动,对评选的范围、条件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,形成 “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平安家庭”的良好氛围,使“平安家庭示范户”的评选做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。
2组织推荐阶段(8月11日——8月25日)
各乡镇组织动员各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初评后按规定名额推荐。
3考察审核阶段(8月26日——8月31日)各乡镇根据推荐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后,对符合条件的初步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,对相关推荐事迹和材料进行核实,确保所推荐的对象情况客观公正,拟定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候选名单,并将先进事迹(150字左右)家庭相片等材料于9月1日前上报县综治办。4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(9月1日——10月10日)
将审批通过的正式候选对象名单、照片及事迹在“平安三蓝”微信公众平台等进行公示,划分七大片区,组织发动县内群众通过“平安三蓝”微信公众平台参加投票。
5颁奖和典型宣传阶段(10月10日——11月30日)
根据投票情况,确定表彰名单,各乡镇对评选出来的“平安家庭示范户”进行颁奖,并组织县新闻媒体开展深度采访报道,宣传推介先进典型
【 评 选 意 义 】
平安是家庭幸福的关键,是我们生活的基本需求和保障,也是最大的民生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,家庭的平安和谐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平安稳定。家家争当典范,户户争创平安,平安建设人人参与,平安成果户户共享。